一七六二年三月杪,有一位游客从朗葛陶克省来到法尔奈,告诉服尔德都鲁士(Toulouse)城中新近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案子。一个在城中颇有声誉的新教徒商人,约翰·喀拉(Jean Calas),在下列的情形中被处极刑:
他儿子中有一个名叫马克·安东尼·喀拉的,素性抑郁,居常落落寡欢。因为他是新教徒,故不能进大学修习法科;一方面他不愿如父亲一般做一个商人。他最欢喜的读物是《哈姆雷德》和赛纳克论自杀的文字。
一七六一年十月十三日,家里来了他的一个朋友,他在晚餐席上先行告退,经过厨房时,女仆和他说:“来烤烤火罢。——啊,他答道,我热死了。”说完之后径向店铺走去。等了一会,朋友起身告辞了;第二个儿子掌着灯送他走出店铺时,突然发见他的哥哥吊在门框上,已经死了。他大声惊叫,母亲父亲都跑来了。大家割断绳子把他放下。邻人们拥来观望,立刻有些疯狂的旧教徒扬言马克·安东尼是被父母杀害的,因为他要改信基督旧教,明天就要声明脱离新教,而按照新教徒的规矩,做家长的宁愿置儿子于死地可不愿他改教。
这种指控的理由是荒唐无稽的。新教之中从没那种规矩。一切熟悉喀拉家庭情形的证人,都缕述父亲的慈爱与宽容。他的一个名叫路易的儿子,不久以前因受女仆的劝说而改信旧教;喀拉宽恕了儿子,连那个女仆也没有撤换。而且一个老人怎能制服一个年富力强的青年而把他缢死呢?要就得承认全家的人,连客人在内都是共谋的。但你能想象父母兄弟集合起来谋害一个嫡亲骨肉么?加以连死者生前意欲改教的事也没有一个人能切实证明。但案子落在一个狂妄好事的法官手里。盲目的教徒们又从而附和。教堂里为马克·安东尼举行庄严的弥撒祭,堂中张着白幔,挂着一副向外科医生借来的酤髅,一手执着纸条。大书“弃绝异端”,一手执着棕叶,作为殉道的标识。
案子由都鲁士法院审理了。喀拉全家的人被拘押起来,隔别鞫讯。大家坚持着初次的口供。然而八票对五票,父亲被判车裂的死刑,他的儿子比哀尔充军,其余的人宣告无罪。这种判决真是残酷而又荒谬,因为要即是全家都是共谋,要即是全家都是无辜。喀拉老人自始至终表示他对于这件冤狱的痛心。在法官询问他何人共谋的时候,他老是回答道:“啊!既没有犯罪,哪里来的共谋?”
终于他被处极刑。刽子手用铁棒打断了他的臂骨腿骨肋骨。随后把他系在车轮上让他慢慢地死,末了再用火刑。他对在他身旁的神甫说:“我无辜而死;耶稣基督简直是无辜的代名词,他自愿受比我的更残酷的极刑。我对于我的生命毫无遗憾,因为我希望这场结局会引我去享受永恒的幸福。我哀怜我的妻和子,但对于那个我为了礼貌而留他晚餐的客人,尤其觉得遗憾……”
“在场的旧教教士都相信他是无罪的,说他虽然是新教徒,但他的死与殉道者的受难完全一样。”
这件故事使服尔德大为诧怪。他觉得喀拉的罪状是不近事实的,但他亦难于相信都鲁士的法官竟会如此残暴。恰巧喀拉家中有一部分人逃在法尔奈附近,住在日内瓦;他便把他们叫来,询问了好几次以后,确信他们是冤枉的。从此以后四年之间,为喀拉一家平反冤狱成了他的一件大事。他说动了旭阿索公爵,普鲁士王,凯塞琳女皇为之声援,这件事情轰动了全欧洲,以至服尔德申请复审的运动终于成功,“虽然有些盲目的教徒公然主张与其使朗葛陶克省的八位法官承认错误,宁可车裂一个无辜的老加尔文教徒。甚至也有人说:‘法官的人数多于姓喀拉的人数’,由此所得的结论是喀拉一家应当为保全法官的荣誉而牺牲。他们不懂得法官的荣誉是和别的人一样,在于补救自己的过失。”
巴黎法院审理本案时颇能主持公道。都鲁士的判决于一七六六年春撤消了。“到处的广场上挤满着人。大家要看这一家沉冤大白的人。法官走过时,大众热烈鼓掌,祝福他们。当时的情景所以格外动人的缘故,尤其因为那一天,三月九日,即是三年以前喀拉惨死的一天。”法王赐予喀拉寡妇三万六千金币作为抚恤,服尔德写了一篇《宽容论》,申说“无论何人,有权发表他认为正当的任何言论,只要它不妨害公共秩序。”
“如果你想学耶稣基督,你当为殉道者而勿为刽子手。”
这种说话虽是老生常谈,可是只要有发生喀拉事件的可能时,还是应当反复申说,甚至象他所谓的哓晓不已。在都鲁士另有一件与此大致相仿的西尔凡事件,亦是一个新教徒被诬而由服尔德为之平反的。他因此两大冤狱在民间所得的声誉,远过于他的作品。
三十年后,国民大会(Convention nationale)下令在“狂妄迷信害死喀拉的”广场上建立一座白石纪念碑,上面镌着下列的字句:“国民大会奉献于父爱,奉献于自然,奉献于狂妄迷信的牺牲者喀拉。”费用由国库支拨。
这是一七九三年的事,那时,国民大会正把几百个与他们思想不同的法国人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