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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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即使是暂时的,也总有些庄严的气氛。奥索兄妹预定大清早出发,上一天夜里他就和丽第亚小姐告别了,因为不敢希望丽第亚为了他而改变一下懒惰的习惯。两人告别的时候神情都很冷淡,非常严肃。从海边那次谈话以后,丽第亚生怕对奥索太关切了些,奥索方面却对于她的嘲弄,特别是那种轻松的口吻,始终介介于怀。有一个时期,他以为在英国姑娘的态度之间看出了一点儿柔情的端倪;此刻却被她说笑的语气弄得大为失意,觉得自己在她心目中仅仅是个萍水相逢的旅伴。不久就会淡忘的。所以当天早上他和上校一同喝着咖啡,看见丽第亚小姐和高龙巴一前一后的走进来,不禁大为诧异。她五点钟就起床了,这一点在一个英国女子,尤其在丽第亚小姐,的确是件极不容易的事,足以使奥索暗中得意的。

他说:“我真不安得很,这么早就把你惊动了。一定是我妹妹忘了我的嘱咐,把你闹醒的;你大概要咒我们了吧。或许你正在懊恼我没有早点儿被吊死?”

“说哪里话!”丽第亚小姐声音很轻,并且讲着意大利文,显然是不要父亲听见。“我昨天说了几句无心的笑话,你便跟我呕气了;我可不愿意你对我带着一个恶劣的印象回家。你们高斯人真可怕!再会了;希望我们不久就能见面。”然后她向他伸出手去。

奥索只叹了口气代替回答。高龙巴走来把他拉到窗洞前面,指着藏在面纱底下的一件东西和他轻轻的讲了一会话。

“小姐,”奥索和丽第亚说,“我妹妹想送你一件古怪的礼物;可是我们高斯人拿不出什么东西……除了时间磨灭不了的感情。我妹妹说你对这匕首很感兴趣。这是家里的一件古董。也许它曾经插在那些班长的腰里,——说起班长,我认识你们倒是靠他们介绍的呢。高龙巴把这东西看得很宝贵,特意要求我同意把它送给你,而我也不知道是否应当同意,因为怕你取笑我们。”

“这把匕首真是太好看了,”丽第亚小姐说;“但它是府上的传家之宝,我怎么敢收呢。”

高龙巴抢着声明:“这不是家父的匕首,而是丹沃陶王赐给我母亲的祖父的。小姐要肯收下,我才高兴呢。”

奥索也说:“丽第亚小姐,别小看了一个国王的匕首。”在收藏家心目中,丹奥陶王的遗物比无论哪个声势煊赫的君主的遗物都更宝贵。丽第亚小姐觉得这匕首的诱惑力很大,一旦拿到圣·詹姆斯广场的家里,放在一张中国漆桌上的效果,她已经想象到了。

“可是,”她象一个想接受而不敢接受的人一样,迟疑不决的拿着匕首,对高龙巴堆着最可爱的笑容,“可是,亲爱的高龙巴小姐……我怎么能……怎么能,让你在路上没有武器呢?”

“我有哥哥呢,”高龙巴口气很骄傲,“何况还有令尊大人送的那支好枪。——奥索,你装了子弹没有?”

奈维尔小姐便收下匕首。但把出锋的武器送给朋友是禁忌的,高龙巴为了祓除不祥,要丽第亚小姐给她一个铜子作为买价。

终于非动身不可了。奥索又握了一次奈维尔小姐的手;高龙巴和她拥抱了,又把红唇凑向上校,上校对这个高斯规矩不由得又惊又喜。丽第亚在客厅的窗子里看着兄妹俩上马。高龙巴眼中闪出的一点狡猾而得意的光,在丽第亚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高大壮健,性情固执的少女,抱着一肚子野蛮人的荣誉观念,非常骄傲的昂着头,嘴唇弯弯的堆着浄狞的笑容,仿佛带着这个武装的青年人踏上阴惨可怖的征途:丽第亚看了不免想起奥索所说的忧惧,觉得他这番被恶煞带去的确是凶多吉少。奥索已经上了马,抬起头来看到了她。或许是猜到了她的意思,或许是表示最后一次的告别,他把系在一根带子上的埃及戒指拿来放在唇边。丽第亚红着脸从窗前走开了,但差不多又马上回到窗口,看着两个高斯人跨着小马,很快的向远山那儿驰去。半小时以后,上校用望远镜指给女儿看,他们正沿着海湾往里边走,她又瞧见奥索频频向阿雅佐方面回头。最后,他们绕过一带原来是沼泽而现在变了美丽的苗圃的地方,不见了。

丽第亚小姐照着镜子,发觉自己脸色发白,便私忖道:“这年轻人对我作何感想呢?我对他又作何感想呢?我现在为什么要想到这些问题?……他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我这次到高斯来干什么?……噢!我又不爱他罗……绝对不爱;并且那也是不可能的……看那高龙巴……我怎么能跟一个身带匕首的挽歌女郎做姑嫂?”那时她发觉自己手里拿着丹沃陶王的匕首,便撂在妆台上。“高龙巴在伦敦阿尔玛克斯跳舞!……天哪!这算是哪一门的时髦人物呢?……妙的是也许她竟会走红……他爱着我,那我看得很清楚……这是个小说中人物,被我把他的冒险生涯打断了……再说,他是否真有意思用高斯方式替父亲报仇呢?……他原来是介乎康拉特与花花公子之间的人物……现在却被我变成十足地道的花花公子,一个高斯装束的花花公子!……”

她倒在床上想睡觉,可是睡不着;她心中的独白,恕不多赘;但她对自己说了一百多遍,说台拉·雷皮阿对她从来不生什么作用,现在也不,将来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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