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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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娶第四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闲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闲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雠,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译文

吉甫,是贤明的父亲。伯奇,是孝顺的儿子。以贤父来对待孝子,应该是能够一直保有父与子之间慈孝的天性,但是由於后妻的挑拨离间,儿子伯奇就被放逐。曾参的妻死去,他对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也比不上伯奇孝顺。”王骏的妻死去,他也对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曾元。”曾参与王骏两位后来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例都足以引为鉴诫。后世那些做后母的虐待孤儿,离间前妻之子和其生父的骨肉之情,弄得伤心断肠的人多得数不清。对此要小心啊!对此要小心啊!

江东不避忌庶妾,大老婆死了以后,多由小老婆来主持家事。细小的纠纷,有时本来未能免除;但限於名分,打架争吵等可耻的事情就很少见。河北鄙视小老婆,不让小老婆进入有身份人的行列,所以必须妻亡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这样,后母年龄有时比大的儿子还小。后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长),会有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宦做官上的差异,甚至会有士庶贵贱之间隔,而世俗对此现象习以为常。

到本人死亡之后,家里的人为诉讼跑穿了官府,把诽谤污辱的言语嚷到大路上,前妻之子诬衊后母为小老婆,后母之于贬斥前妻之子为仆役。宣扬先人的言词字迹,暴露祖考的是非好坏,使自己变得很有道理,经常可以见到真可悲啊!从古以来的 臣佞妾,用一句话来害人的多得很呢。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想办法来改变男人的心意,而婢仆为了讨主子的欢心,帮著劝说引诱,日子一久,怎么还有孝子呢?对此不可以不畏惧。

一般平庸人的习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的孩子,后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这不只是因为妇人心怀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态促使成这样的。前夫的孩子,不敢和我的孩子争夺家业,将他提携抚养,天长日久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於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学业做官婚姻嫁娶,没有不需防范的,因而虐待他。异姓之子受宠则父母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则兄弟成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家里的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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