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莫”的意思,在某一个国度的语言中,是两个。
在“搭莫族”所生下的孩子一定都是双胞胎,而且个性、习惯、高矮、胖瘦、性别都一模一样,连取名字都是一样的。
在“搭莫族”某一个时期里,有七个产妇生下了七对双胞胎,她们分别替这七个双胞胎取名为:马空群、公孙断、云在天、花满天、飞天蜘蛛、乐乐山、慕容明珠。
事情到了这里总算已开始明朗化了。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死而复活”,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易容术能完全创造出相同的人来。
十年前的马空群、公孙断、慕容明珠、乐乐山、云在天和花满天、飞天蜘蛛都已死了,可是他们都还有另外一半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存在。
所以十年后,万马堂又出现了,马空群这些人又“活在”人们的面前。
“十年前的马空群虽然已败在你的手里。”王怜花注视着傅红雪:“可是十年后的马空群却一心一意要击败你。”
“他们既然是双胞胎,十年前的马空群已败在我手里,十年后的马空群又怎能胜我?”傅红雪冷冷地说。
马空群看着傅红雪,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连声音都淡淡的:“就因为他已败了,所以我非胜不可。”
他的目光中忽然露出种说不出的悲哀之意,接着又说:“否则我就非死不可。”
“我不懂。”
“你应该懂的。”马空群淡淡地说:“有些事是你非做不可的。”
傅红雪凝视着马空群那充满悲哀之意的眼睛,只看了一眼后,傅红雪就缓缓地点点头:“是的,有些事是非做不可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懂。”
傅红雪不再看马空群,他转过身,面对着王怜花,冷冷地问:“那么你想让我们在什么时候决斗?”
“我想?”王怜花又很慈祥地笑了起来:“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我又怎么能决定?”
“既然是我们的事。”傅红雪冷冷地说:“你又为什么要安排今天这一局呢?”
“世事如白云苍狗,又有谁能安排?”王怜花笑了笑:“十年前你既已种下了因,那么十年后的这一个果,你就必须自己来摘。”
“看来我已别无选择了。”傅红雪说。
“决斗地点既已定了,那么时间就由你选择。”马空群谈淡地说。
“三天。”傅红雪毫不考虑地就说出。
“三天?”
对于这个天数,王怜花仿佛吓了一跳,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傅红雪。
“我记得你在决战公子羽时,也只不过用了一天的时间而已。”王怜花说。
“是的。”
“我还记得你一生的大小战役中,从没有超过一天的。”
“是的。”
“那么这一次你为什么要三天的时间?”王怜花说:“是不是这一次的对手给你压力太大?”
“不是。”
“那么是为了什么?”
“因为还有三件事情,我必须弄清楚。”傅红雪说。
“哪三件?”
“叶开是否在你手上?”傅红雪问。
“是的。”
“我能否见他?”
“可以。”
王怜花话声一落,马上举起双掌,轻击了三下,然后靠墙角的地方就忽然裂开来。
地一裂开,傅红雪就看见了叶开,透过一层很厚的水晶,傅红雪看见叶开动也不动地躺在一张水晶长台上。
叶开仿佛没看见上面的人,只见他静静地躺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仿佛在沉思,又仿佛已陷入了昏迷状态。
轻掌又击,裂开的地又合了起来,王怜花举步走了过去,就走到叶开躺着的头上方停住了,然后王怜花才回过身,又问傅红雪。
“第二件呢?”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王怜花:“阴白凤是不是也在你手上?”
“没有。”王怜花笑了:“这世上大概还没有人会傻到去惹魔教的公主吧?”
“那么我在客栈房里所看到的那些家俱呢?”傅红雪问。
“当然是从阴白凤那里拿来的。”王怜花笑着说:“我叫人搬了一些新家俱去,说是你想让她住得舒服一点,就这样的。就将她住的那些旧家俱光明正大地搬走了。”
这种方法也只有像王怜花这样的人才想得到,才做得出来。
“第三件呢?”王怜花含笑望着傅红雪:“是不是有关风铃的事?是不是想问我,风铃的事也是我安排的?”
傅红雪没有说,他只是冷漠地看着王怜花。
“我派阿七去杀你,就是为了要让风铃恨你,要风铃对你展开报复。”
王怜花说:“风铃的报复行动,只要是江湖上的人,大概没有几个人是不怕的。”
傅红雪一点表情都没有,他还是冷漠地看着王怜花,看着他继续在说。
“我也想不到风铃对你的报复行动,竟然是这样子的。”王怜花仿佛在同情傅红雪:“这种方法大概也只在她想得到,做得出来。”
——牺牲女人最宝贵的东西,只为了要有一个他的孩子,然后才有机会杀他一个亲人。
这种事有谁相信呢?
王怜花一脸的同情神色,但在他的眼睛深处,却浮出了一抹笑意。
毫无表情的傅红雪,依然冷漠地站着,他那双冷淡、孤寂的眸子,依旧是那么的冷谈、孤寂。
“我是不是已回答了你第三个问题呢?”王怜花问。
傅红雪先是冷漠地看了王怜花一眼,然后转身,走到马空群的面前,然后开口问他。
“马芳铃是不是你的女儿?”
这突来的问题,使得马空群愣了一下,但他还是回答了。
“是。”
傅红雪笑了,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笑,但他毕竟笑了,笑痕还残留在他的嘴上时,他已转身看着王怜花。
“想必你已替我安排好了棺材,或是住的地方?”傅红雪淡淡地说。
“是的。”王怜花也笑着说:“而且我还保证,棺材绝对是照你的尺寸做的。”
“你是不是觉得很满意了?”傅红雪淡淡地问。
“满意极了。”
“那就好。”
躺在水晶台上的叶开,看来仿佛很安祥,其实他已快进入昏迷状态。
他已记不得在这里躺了多久,也不知道现在是白天?或是夜晚?
他只知道自己的四肢已渐渐无力,两眼也渐渐发黑了。他有多久没有进食了?
他当然更不知道,他隐隐约约还记得从清醒过来后,到现在只喝过十一次水质的食物,或是粥汁。
他现在的体力,大概连三岁的小孩都打不过,更不要说逃跑了。
逃跑?
可能吗?叶开很困难地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自己顶多只能再维持二天而已。
如果在两天之内没有什么奇迹出现的话,就算别人不杀他,也会因饥饿过度,而昏迷致死。
只是在这个世界上,奇迹实在是太少了。
纯净、死寂、光线都是那么柔和的密室里,忽然传来了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叶开知道这是密门开启的响声。
声音一落,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一个脸上已满布皱纹、却很慈祥的老人。
王怜花笑眯眯地走近叶开,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拔开叶开的眼皮,仔细看着他的瞳孔,然后收回右手,抓起叶开的左手,用手指搭着他的脉膊,量了量,然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看样子明天就可以开始了。”王怜花说。
“开始?”叶开有气无力的说:“开始什么?”
“开始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王怜花脸上充满了“神”般的光辉:“也是人类延长寿命的第一步。”
“延长寿命?”叶开笑了笑:“看样子你好像已经找到了‘长生不老’的药。”
“长生不老药?那是神话中的东西。”王怜花嗤之以鼻:“怎么可以和你这个贡献相提并论?”
“哦?”叶开笑了笑:“有这么伟大的贡献,赶快让我知道吧!”
“不要急,这个贡献里,如果没有你,还完成不了的。”王怜花说。
“想不到我还有这么伟大的用处。”叶开说:“那你总该让我知道我有什么用处?”
王怜花很神秘地笑了笑,然后才用他那很慈祥的声音说:“人头猴身的这个东西,你已看过了吧?”
“我实在想不到世上真的有这种..这种动物。”叶开实在无法将“它”
称为人。
“不是世上有,他是我创造的。”王怜花说:“也是这个伟大的贡献之前奏。”
“你说那种东西是你制造出来的?”
“是的。”
“你是怎么弄的?”
“很简单,我只是将人头接到猴子身上而已。”王怜花说。
“人头接到猴身上?”叶开勉强地将眼睛睁大了些,“这是不是天方夜谭?”
“不是,这是花了我五十几年的时间才完成的。”王怜花说:“为了达到我的理想,不知费了我多少的心血?”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不知牺牲了多少的小孩和猴子?”叶开说。
“为了使人类的脚步向前进一大步,这种牺牲是必要的。”王怜花说。
“你为什么不拿自己的小孩来试呢?”
“我没有小孩。”
“想象得到的。”叶开说:“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有小孩呢?”
“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会有小孩的。”王怜花笑了。
“唉!狂人为什么总是会忘记事实存在的事呢?”叶开叹了口气:“你多大了?你还有几年可以活?像你这么老的人,就算你再活两年,也不可能有生育的能力。”
王怜花忽然大笑了起来,笑声还未消失时,他已接着开口了。
“看来我不将事情说清楚,你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你总算想通了。”
按了一个秘钮,纯白的墙壁就出现了一个暗柜,王怜花从里面拿出了一罐用水晶瓶装的葡萄酒,和一个高脚的水晶杯。
缓缓地将琥珀色的葡萄酒倒入水晶杯,浅浅地啜了一口,王怜花才舒服地再开口。
“在我三十岁的那一年,我发现人类的正常死亡都是因为身体的老化而死的,如果人有一个很健康的身体,那么就一定会长寿,只可惜人的身体到了某一个阶段,就一定会老化。”王怜花说:“于是我就在想如何使人永远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他转身看着叶开,又说:“你知道要怎么样人才会永远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吗?”
“少喝酒,少做些糟踏身体的事就可以了。”叶开说。
“那也只能延长一小段时间而已,最后让你活到一百多岁而已,终究还是会死的。”王怜花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当身体到了老化时,立即换上一个新的、健康的身体。”
“身体又不是衣服,说换就换。”
“在那时这种事当然是不可能的。”
“难到现在你已经有办法了?”叶开突然想起“人头猴身”的事:“莫非猴子是——”
“是的。”王怜花说:“人身体老化了,就换上一个年轻的,于是我就开始先拿猴子试验,在最初的二十年我不知失败过多少次,猴身一离开猴头就死,后来慢慢地我找到了方法,可以成功地移植猴身,直到前年我才成功地将人头移到猴身上。”
这种事叶开虽然已亲眼看到过了,可是他还是不敢相信。
“人身既然可以和猴身相换,那么就当然可以将老化的身体换上一个年轻的、健康的身体。”王怜花说。
“你试过了?”
“还没有。”王怜花注视着叶开:“不过快了,而且你将是我这个试验的第一个人。”
“我?”叶开再度睁大眼睛:“你想将我的身体换上一个更年轻的?”
“更老的。”王怜花笑了:“如果成功了,那个新换上的身体到了时间就因为老化而使你死亡,那么我就可以替我自己这个已将老化的身体换上一个新的身体了。”
听到自己要被拿来当试验品的,没有人会不怕的,可是叶开的脸上却一点惊怕都没有,他也笑着说。
“只可惜不知道你是否已学会了自己割开自己的身体,然后再将新的身体接上?”
“我一个人当然无法完成这种事。”王怜花说:“还好现在我已找到了一个助手。”
“助手?谁?”
“我。”
金鱼随着自己的声音而出现在门口,她笑着走近叶开:“那个助手就是我。”
“是你?”叶开讶异地看着金鱼:“苏明明和我一直为你的失踪在担心,没想到你已成了这个‘伟大人类’的助手。”
叶开话里的讥诮,金鱼当然听得懂,但是她依然笑眯眯地说:“我是个敢爱敢恨,也是个敢接受事实的女人,当你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一种男人。”
她凝注叶开,又说:“但我也知道我是争不过明明姐的,所以我只好找一个喜欢我的男人。”
“我就是那个喜欢她的男人。”王怜花笑着说。
“在他这么告诉我时,我虽然知道爱情有时是不分老少的,但我们两个人的年纪毕竟相差太远了,就算在一起会快乐,也没多久的时间。”金鱼说:
“他也知道,所以又告诉我他将要做的这件事。”
金鱼转身看着王怜花:“换做任何人一定会以为你疯了,可是我却相信你。”
“那当然是你第一眼就已看出我的才华。”王怜花笑了:“就看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我还看出你的脸皮很厚。”金鱼噗嗤笑出。
“唉!”叶开吁了口气:“你们两个真是一对‘郎才女貌’的佳偶。”
“谢谢。”
“既然你已有了这么棒的助手,你将在什么时候割开我的身骨?”叶开看着王怜花。
“明天。”王怜花说:“本来是明天,可是现在必须延到三天后了。”
“为什么?”
“因为你有一个好友这三天要住在这里。”王怜花说。
“我的好友?”叶开说:“是谁?”
“傅红雪。”
“是他?”叶开黑色的眼珠里总算有了白色的恐怕:“他也在你这里?”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