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月初,一八四五年正月将尽的时候,戏院里的同事注意到邦斯的健康了。其中有个吹笛子的青年,像差不多所有的德国人一样名叫威廉,幸而他姓希华勃,才不至于和所有的威廉相混,但仍没法和所有的希华勃分清。他觉得必须把邦斯的情形点醒许模克。那天正上演新戏,用得着许模克所担任的乐器。邦斯愁眉苦脸跨上指挥台的时候,威廉·希华勃便指着他说:
“老人家精神不行呢,怕有什么病吧,你瞧,他目光惨淡,挥起棍子来也不大得劲。”
“人到了六十岁总是这样的,”许模克回答。
他为了每天和朋友一同吃饭的乐趣,简直会把朋友都牺牲掉;这情形很像华德·斯各脱所写的那个母亲,为了把儿子多留二十四小时,结果送了他的命。
“戏院里大家都在为他操心,正像头牌舞女哀络绮思·勃里斯多小姐说的,他连擤鼻子的声音都没有了。”希华勃又说。
往常老音乐家捧着手帕擤起他窟窿很大的长鼻子来,声音像吹喇叭,为此常常受到庭长夫人的埋怨。
“只要能让他有点儿消遣,要我怎样牺牲都愿意;他心里闷得慌,”许模克回答。
“真的,我老是觉得邦斯先生了不起,咱们这批穷小子高攀不上,所以我不敢请他吃喜酒。我要结婚了……”
“怎么样的结婚?”许模克问。
“噢!当然是规规矩矩的。”威廉听到许模克问得这么古怪,以为是句俏皮话,其实这个纯粹的基督徒是根本不会挖苦人的。
听见台上的铃响了,邦斯把乐队里的人马瞧了一眼,叫道:
“喂,大家坐下吧!”
乐队奏着《魔鬼的未婚妻》的序曲;那是一出非常叫座的神幻剧,直演了二百场。第一次休息时间,乐队里人都走尽了,只剩下威廉和许模克,场子里的温度在列氏寒暑表上升到三十六度。
“来,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许模克对威廉说。
“那个月楼上的年轻人,你瞧见没有?……你认得是谁吗?”
“不认得……”
“那是因为他戴了黄手套,发了财的缘故;他就是我的朋友弗列兹·勃罗纳,那个美恩河上的法兰克福人……”
“是以前到乐队里来,坐在你旁边看戏的那个吗?”
“就是他。可不是变了一个人,教你不相信吗?”
这故事的主角是代表某一种典型的德国人。他的相貌,一方面有歌德的曼非斯托番那种尖刻辛辣的气息,一方面像奥古斯德·拉风登小说中的人物,爱说爱笑,脾气挺好;他又刁猾又天真;有生意人的贪狠,也有跑马总会会员的洒脱;而最主要的还有使少年维特想自杀的那种苦闷,但他的苦闷不是为了什么夏洛蒂,而是为了德国的诸侯。他的脸十足地道是个德国典型:又狡狯,又朴实,又愚蠢,又勇敢,他所有的那点知识只能增加烦恼,所有的经验给他闹一下孩子气就完了;他滥喝啤酒,滥抽烟;再加美丽而无神的蓝眼睛闪出一点可怕的光芒,使身上那些对比格外显著。
弗列兹·勃罗纳穿扮得像银行家一样讲究,在戏院里耸着一个秃顶的脑袋,皮色像铁相画上的,早年的放浪生活与以后的落难生活,还给他在脑壳两旁留下少许金黄头发蜷做一堆,使他恢复家业的那天还有资格去照顾理发匠。他的脸从前长得又俊又嫩,像画家笔下的耶稣基督,如今颜色变得很难看,长了红红的髭和茶褐色的胡子,愈加阴沉了。跟忧患挣扎的结果,眼睛也蓝得不明净了。落魄巴黎的时期所受的种种委屈,使他的眼皮瘪了下去,眼睛的轮廓也改了样;可是当初母亲还认为这对眼睛就是自己的小影而看得出神呢。这个少年老成,未老先衰的小伙子,原是个后母一手造成的。
以下我们要讲一个浪子的故事,在虽是中立而不失为开明的、美恩河上的法兰克福城里,那简直是破天荒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