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
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
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
初恋的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取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
如果你能想像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像到这柄剑的光芒。
地上也闪着光。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
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花芒般的铁器。
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眼睛都很利。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
驼子忽然大喝:“不能碰,碰不得。”
只可惜他说得迟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
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了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
每个人都在吃惊的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的躯壳,忽然萎缩,倒下。
他倒下时脸色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
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
“这是魔眼。”
驼子拔出了尸身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瑕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
“魔眼!”有人忍不住在问:“什么是魔眼?”
“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
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瑕疵的。
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瑕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
驼子轻抚剑锋,独眼中也有光芒闪动。
“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眉的仙猿剑。”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的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
他的手经常都垂在腰边,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已毒蛇般刺出。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
这一剑实在太狠、太快!
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急的剑法来。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
凶手是谁?剑是谁的?
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
“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
“我听说过。”小方承认。
“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轻剑客手里。”
“是。”
“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叫方伟?”
“是。”
驼子独眼中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就是方伟?”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飞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的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有看见,淡淡的接着道:“只不过这次要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要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转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的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生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次杀死唐麟,也没有人能从你手中夺去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的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的溜走,都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可叹了口气:“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话。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
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
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蒙赤的曙光。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蜷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了头。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
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牛皮靴。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
“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
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子。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不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像得到的。
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所穿的靴子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
加答又接着说:
“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臭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
“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
“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子保护你的脚。”
“我为什么要走?”
“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
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
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
小方又忍不住要问:“班察巴那,他……”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已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的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
“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
她忽然紧紧拥抱住小方。
“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
“为什么?”
“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的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