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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 二十八个月之前的月圆之夜

二十八个月之前的意思,就是说距离丁宁和姜断弦这一次在法场相见的二十八个月之前。

那一夜,月正圆。

那时候花错还没有死。

那时候姜断弦仍然用彭十三豆的名字行走在江湖。

那时候彭十三豆的名声,绝不会比天下第一剑客武当柳先生弱一分。

柳先生就是“平生无败”柳不弱。

那时候彭十三豆也从来都没有败过一次。

可是那时候花错已崛起了,以一把如仙人掌针的尖刀,在三年间刺杀江湖豪客武林名家名派掌门一流高手共计四十一人。

花错也从未败过。

那时候丁宁锋芒初露,如异军突起,大小一十三战,战无不胜,令江湖中人人侧目。

这一十三战,所约战的无一不是超级高手,从那个时候一直到现在,丁宁的刀从不斩无名之辈。

那时候正是“刀”最盛行的时候,不但压倒各门各派各种独门奇门名门兵刃,甚至也压倒数百年来武林中人一直奉为“主流”的“剑”。

那时候如果要在江湖中选中十大名流,花错、丁宁、彭十三豆,无疑都是其中之一。

因为那时候正是他们的时代。

就在他们那个时代里,他们三个人如流星般偶然相遇,迸发出灿烂耀眼的火花。

烈日,黄沙,荒漠无垠。

那一天荒漠上的烈日和黄沙都和平常一样,仿佛总是带着种无法形容的神秘压力,不但随时都可能把一个人身体里的水分和血液压干,甚至连他的灵魂都可能被压榨出来,压入地狱。

姜断弦独行在荒漠上,烈日已将西沉,他之得很慢,用一种很奇特的姿势交换着脚步,就好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卖艺人走在钢索上。

他必须尽量保持他的体力,决不能浪费半分,因为这一点密切关系着他的生死性命。

远处一株巨大的仙人掌旁,仿佛有个人在看着他,而且已经盯着他看了很久。

在一般情况下,姜断弦本来是不会去注意这个人的。他一向很少注意到和他无关的人,尤其是在他将要做一番生死决战之前。

这只不过是原因之一。

他不去注意别人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威胁到他。

可是站在仙人掌旁的这个人却好像威胁到他了。

姜断弦竟然忍不住转过头去看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双鹰一般的眼睛。

这个人是个年轻人,一身青布仅裳,已被砂土染黄,一张风尘仆仆的脸上虽然已经有了因为无数次痛苦经验而生出的皱纹,看起来还是相当英俊,而且带着种非常吸引人的魅力。

只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他的眼睛,坚定、冷酷、倔强、锐利,带着种说不出的傲气。

姜断弦的脚步并没有停。

他已经确定自己从未见过这个年轻人,所以也不准备对他多作观摩。

现在姜断弦只对一个人有兴趣,他已经约好这个人在明日的日出时,决生死于一瞬间。

想不到仙人掌旁的年轻人却忽然移动了脚步,仿佛只走了一步,就已经到了他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行动间姿势的怪异就好像雪橇滑行在冰雪上。

姜断弦的身子立刻停了下来,全身上下的所有动作都在这一刹那间骤然停顿,所有的精力体力都决不再消耗半分。

年轻人叹了口气。

“我也早就明白,一个像你我这样的人,要活下去实在不是件容易事。”

他说:“可是直到现在为止,我才了解阁下为什么能在强仇环伺下活到如今。”

他说:“我从来未看见过任何一个人能像阁下一样,对体力如此珍惜。”

姜断弦这一次也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才问:“你知道我是谁?”

“我不但知道你是淮,而且还知道刑部的总执事姜断弦,就是近年来以一把快刀横行于江湖中的彭十三豆。”

这个年轻人说。

“对江湖中的刀法名家,我知道的大概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多得多。”他说:“我从三岁的时候就对刀有兴趣,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把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资料,和他们的刀谱全都研究过。”

姜断弦又冷冷的盯着他看了很久之后才说。

“看来你的成绩并不能算太好。”姜断弦说:“据我所知,你最少已经败过三次。”

“你也知道我是谁?”

“是的,我知道。”姜断弦说:“只是我想不到会在这里逢到浪子花错。”

花错笑了。

他一笑起来,眼睛里那份冷酷就消失不见,傲气却仍在,看起来更能打动人心。

“不错,我败过,而且还不止三次。”花错说:“就因为我败过,所以我比你强。”

“哦?”

“因为我有失败的经验,你却没有。”花错说:“每一次失败的经验,都能使人避免很多次错误。”

姜断弦沉默,也不知道是在思索着他这句话中的道理,还是认为他这些话根本就不值一驳。

花错接着又说:“这二年来,我又会见了不少刀法名家,若是以一对一我自信决不会败,也没有再败过。”他说:“我至今最大的遗憾,就是还没有会过丁宁和彭先生。”

“现在已经遇到我了。”姜断弦冷冷的问:“你是不是想由我来试试你的刀。”

“我只想见识见识阁下名震天下的刀法。”花错说:“阁下的断弦三刀,我只要能见到其中的一刀,就已足快慰生平了。”

——断弦三刀,人不能见,若有人见,人如断弦。

姜断弦忽然叹了口气。

“浪子花错,这一次你又错了。”

“哦?”

“我的刀不是让人见识的,”姜断弦说:“我的刀只要一出鞘,就必定有人要死在刀下。”

“是谁死呢?”花错仍然在笑:“是你还是我?”

有一点花错是对的,一次失败的经验,有时候的确可以让人避免很多次错误。

只可惜他忘了一点。

——有时候败就是死,只要败一次,以后就根本没有再犯另一次错误的机会。

只不过不管他是对是错,总算做到了一件事,总算达到了他的一个愿望。

他毕竟还是看到了断弦三刀中的一刀。

那时候烈日已西垂,荒漠边缘上的落日,鲜红如血,红如鲜血。

他背向落日飞掠而出时,还能听见姜断弦在说。

“你如能不死,明年此时,再来相见,我一定还会在这里等你。”

那一天的深夜,姜断弦仍然独行在荒漠中,仍然用那种奇特的姿态在交换着脚步,可是他的人却仿佛已经进入了种半睡眠的状态。

他本来可以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安睡一两个时辰的,距离明晨日出时的决战,还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充分休息,恢复体力,不幸的是,他遇见了更不幸的花错。

所以他只有像一匹经过严格训练的驼鸟一样。不但能够在站着时睡眠,甚至在走路的时候都能够进入半睡眠的状态。

——在一种自我催眠的情况下进入这种状态,用一种神秘的潜在意识力,分辨方向。

在穷荒中生存的野兽,如果要继续生存下去,就一定要有这种能力。

这时候在一个早已没有人居住的荒村里,等着姜断弦去决一死战的人,就是丁宁。

甜水井已经干涸了,仅有的几亩杂粮田已荒瘠,鸡犬牛羊都已瘟死。

本来就已经没有多少人家的这个边陲村落,现在更久已不见人迹。

村子里最高的一幢房子有二层楼,而且是用砖瓦砌成的,在这种荒村小镇上,这幢小楼已经是豪华雄伟的建筑。

此刻丁宁就睡在这幢小楼的屋顶上,静静的等着旭日自东方升起。

屋顶已经被清理过,破晓前的冷风中,带着一种也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干草香。

他带着一坛酒,一只鸡,一个猪头,一条狗腿,和一把快刀。

快刀当然是永远都会带在身边的。

一个以“刀”为命的人,身边如果没有带刀,岂非就好像一个大姑娘没穿衣服一样。

丁宁带着刀,理所当然。

这里虽然是穷荒之地,要弄一坛酒一只鸡一条狗腿来,也不能算太困难。

困难的是,他居然还弄了一个火炉来,炉子里居然还有火,火上居然还有一个锅子,锅子里居然还热着一锅白菜肉丝面。

这就绝了。

在生死决战之前,把一锅面热在炉子上是怎么样一回事?

我们这个丁宁先生做出来的事,有时候简直和昔日游戏江湖的楚留香先生差不多了。

他们做的事,总是让人猜不透的。

旭日尚未升起,东方刚刚有了一点像死鱼翻身时鱼肚上那种灰白色。

这时候本来应该是天地间最静寂的时候,可是在这个死寂的村落中,唯一的一条街道上,却忽然响起了一阵很奇特的脚步声。

脚步声不轻也不重,不快也不慢,就好像是一个吃饱了饭没事做的富家翁,茶余饭后在客厅里踱方步一样。

这里不是富家的客厅,这里是穷荒死寂的边陲之地,没有人会到这里来踱方步的。

所以这种声音听起来就非常奇怪了。

——悠闲无事的人不会到这里来踱方步,到这里来的人不会用这种方步走路。

丁宁本来像一个“大”字一样躺在屋顶上,听到这一阵脚步声,精神好像忽然一振。

“彭先生,你来了吗?请,请上坐。”

这里根本没有“座”,“请上坐”的意思,只不过是“请你上来坐”而已。

姜断弦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姜断弦虽然沉默孤独离群寡合,和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距离好像都远在十万八千里之外,其实无论任何人的思想都很难瞒得过他。

可是他看到屋顶上摆在丁宁身边的那个炉子和面锅时,他还是愣住了。

自从他以“彭十三豆”之名行走江湖,约战天下高手,将生死成败胜负投注于刀锋挥起时的那一瞬间,他当然曾经看过很多奇怪的人和奇怪的事。

他看见过有人在决斗时抬着棺材来,他看见过有人在决斗时用油彩把自己脸上勾画得像是个追魂索命的活鬼。

他看见过有人疯狂大笑,有人痛哭流涕,有人面如死灰,有人面不改色。

他甚至看见过一个平日自命为硬汉的人,而且是被江湖中公认为是硬汉的人,在决斗时面对着他的时候,裤裆忽然湿透。

在无数次生死呼吸的决斗间,各式各样的人姜断弦都看得多了。

可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人在这种时候,还会特地带一个火炉来热着一锅面。

这真绝。

天色又比较亮了一点,炉子里的火又比较大了一点,锅子里的面又比较热了一点。

姜断弦在屋脊上看着躺在屋檐边火炉旁的这个看起来比花错还要错的年轻人。

“你就是丁宁?”

“是的,我就是丁宁。”这个年轻人说:“你看见的这个炉子就是一个炉子,你看见的鸡就是鸡,酒就是酒,狗腿就是狗腿,你看见的这个炉子上炖着的就是一锅面,甚至连这个猪头,都是一个真的猪头,如果你认为你自己看错了,那么你才真的错了。”

姜断弦想笑,笑不出,想说话,不知道怎么说,想不说话,也不行。

幸好就在他还没有想出要说什么话的时候,丁宁已先说:“我知道你对我这个人已经非常了解,你和每一个人决战之前,都已经把那个人,研究得非常透彻。”丁宁说:“我相信你最少已经花了三个月的工夫来研究过我这个人所有的一切资料。”

姜断弦不否认。

“要了解我这个人并不困难,什么事我都做得出的,今天我就算带一个大厨房的人,一个戏班子,一组吹鼓手,十七八个随时都可以脱的粉头,来和你做决战前的欢饮,你都不会觉得奇怪。”丁宁问:“你说对不对?”

姜断弦不得不承认:“对。”

“可是我敢打赌,你绝对想不到我今天为什么要带一锅面来,而且还要带一个炉子来把面热在火上,等一个随时都可能把我脑袋砍下来的人来吃这锅热面,好像是生怕他吃了凉东西会泻肚子一样。”

丁宁说:“只要你敢赌,你要赌什么,我就跟你赌什么,就算你要赌我的命,我也跟你赌了。”说到这里,丁宁的笑容忽然变得很奇怪:“可是我知道你绝不会跟我赌的。”

“为什么?”

“因为你既然对我的一切都很明了,那么你当然不会不知道我的生日是在哪一天。”

“是的。”姜断弦说:“我知道。”

“现在你一定已经想起来,今天就是我的生日,此时此刻,就是我出生的时候,那么你一定也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煮一锅面等你。”

丁宁说:“我的生日,很可能就是我的死期,这是件多么浪漫的事,所以我要把你我间的决战约在今日,而且还要特别请你吃一碗寿面。”丁宁说:“我相信你现在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是的。”

“所以你就绝不会和我赌了,因为如果我们要赌,我是输定了的。”丁宁说:“既然已必胜无疑,还赌什么?你一向是个很公平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不光荣的事?”

姜断弦又凝视他很久,似乎要利用这段时间,来使自己的情绪平静,在决战之前,如果被对方所感动,非但不利,而且不智。

丁宁当然可以了解他的心意,在他们这一级的绝顶高手之间,心意往往都能互相沟通。

所以丁宁也不再说话,却忽然拔刀。

姜断弦一动也没有动,他确信丁宁绝不会在这种时候拔刀对付他。

他没有算错。

丁宁拔刀,只是为了切肉,刀锋过处,猪首片分,刀薄如纸,片肉也如纸。

——好快的刀。

把片成飞薄的猪头肉,用烘在炉子旁的火烧夹起来,把煨的像奶汁一样的寿面,来就火烧吃,吃一口,喝一口。

酒坛子在两人之间传递着,很快就空了,狗腿也很快就剩下骨头。

“你真能吃,也真能喝。”

“你也不差!”

丁宁大笑,笑声忽又停顿,又用那种奇怪的眼色盯着姜断弦说:“你在杀人不死,或者在已经看出对方已经无法与你交手时,是不是常常喜欢说,明年此时、此处再见?”

“是的。”

“现在我要说的也是这句话。”丁宁说:“明年此时、此处再见!现在你走吧。”

姜断弦的脸沉了下来:“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句话?”

“因为有时候我也和你一样,你不愿做的事,我也不愿做。”丁宁说。

“为什么?”

“就算胜了也没有光彩的事。”丁宁说:“今日就算我胜了你,也没面子,因为今日你必败无疑。”

姜断弦变色:“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说,我看得出你已经累了,你的斗志和杀气也已被消磨。”丁宁说:“在你到这里来之前,你一定已经和另外一个人做过生死之战,这个人必定是个能在一瞬间斩人首级如切菜的绝顶高手。”

姜断弦沉默,额角和手臂上却有一根根青筋凸起、跃动。他非常不愿意承认这件事,却又不能否认。他一生从不说谎。

不诚实的人,无论做任何一件事,都绝对不可能到达巅峰。

你在欺骗别人的时候,往往也同时欺骗了自己,那么你怎么能期望你自己悟道,没有“诚”,哪里会有“道”。

“无论生死胜负,问心有愧的事,你我都不会做的。”丁宁说:“所以今日一战,最好改为明年此时。”

“你的意思我明白。”姜断弦终于开口:“只不过今日你我这一战,纵然改在明年此时也一样。”

“为什么?”

“因为明年我来赴约之前,我还是要去先赴另一个人的约。”

“赴谁的约?”

“花错。”

丁宁当然知道花错这个人,正如花错无疑也知道丁宁一样。

——在他们这一级的高手之间,彼此都一定会有相当了解,因为他们都知道彼此都难免会在偶然之间相遇,一相遇就难免会有生死之争,如果不能知己知彼,未出手之前就已经被对方占了先机,先机一失,命如游丝。

姜断弦接着说道:“刚才花错虽败了,但我却没有把握能断定他是否必死。”

“所以你也约了他明年此时?”

“是的。”姜断弦说:“就算我明知他活不到明年此时,到时候我也会去赴约,遭遇到的情况,也许反而更凶险。”

“为什么?”

“因为他的妻子是个非常痴情,非常美丽,又非常可怕的女人。”

“她是谁?”

“花景因梦。”

花景因梦,这个女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没有人知道。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人能完全了解她,也许连她自己都不能了解自己。

只不过姜断弦确信:“如果花错不死,明年你我决战之前,他一定会赴我的约。”姜断弦说:“如果花错死了,花景因梦也一定会在那里等着我,就算她自己不去,也一定会派别人去的,她派去的人,当然都有足够的力量对付我。”

他告诉丁宁。

“所以我们纵然把今日之战改在明年此时,情况仍然是一样的。”姜断弦说:“明年此时我就算还能活着来赴你的约,也一定和今年一样,精力和杀气都已被消磨将尽了。”

“你说的是。”

丁宁声音中仿佛带着无可奈何的哀伤:“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很多事的确都是这样子的,变也变不了,改也改不得。”

“既然改不得,又何必要改?”姜断弦说:“胜负已决,再无牵挂,岂非更痛快?”

“虽然痛快,却不公平,你痛快了,我不痛快,怎么办?”

“你说应该怎么办?”

丁宁的办法是这样子的。

“战期既然改不得,胜负还是要分的,今日我若胜了,明年你就要让我去替你赴花错之约,”丁宁说:“我也早就想会一会他。”

“可以。”姜断弦毫不迟疑就回答:“我会把我们约战之地告诉你。”

“还有一件事你也不能忘记。”

“什么事?”

“今日之战既然改不得,明年此时,你与我的约会也不能改。”

“这一点我当然不会忘,”姜断弦说:“但是你却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什么事?”

“死人是不能赴约的。”姜断弦说:“刀剑无情,败就是死。今日我若死在你的刀下,明年此时,我怎么能来赴你的约?”

丁宁淡淡的笑了笑:“那就是你的事了,我相信你总会有法子的。”丁宁说:“就好像花错虽然已败在你的刀下,但是你和他明年之约还是没有更改。”

姜断弦没有再说什么,应该说的话他都已说了出来,既然已说出来,就永无更改。既五更改,再说什么?

所有的言语都已到了结束的时候。

刀无语。

刀不能说话,刀无语。

可是刀锋动,刀声起,这种声音是不是也可以算做一种言语?一种比世上任何言语更尖锐更可怕而且不能更改的言语。

——胜或负?生或死?它永远都不会给你太多选择的余地。

奇怪的是,在当代这两大刀法名家的决战之时,居然没有响起刀声。

只有风声,没有刀声。

因为丁宁的刀根本没有动。他的刀斜伸,刀锋就像是已经死在永恒中。

死就是永恒,因为死是不变的,亘古以来,只有“死”不变。

有生机,就有变化,才有疏忽破绽和漏洞,才会给别人机会。

——“死”还有什么机会?

“死”,已经到了所有一切事的终极,什么都没有了,如果有人要去攻击死,他能得到什么。

姜断弦握刀的手心已被冷汗湿透。

——以不动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姜断弦从未想到丁宁的刀法已能达到这种境界,更未想到丁宁会用这种方法对付他。

他平生所遇高手无算,从来也没有人会把自己置之于死地。

因为“死”就是“不胜”,非但不能变,也不能攻击,最多也只不过能做到“不败”而已。

高手相争,争的就是胜,不败绝不是他们争取的目标。

可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不败”,就已经胜了。

姜断弦已经发现自己的体力在不停的大量消耗,甚至远比他在作最激烈的动作时消耗得更大。已经使得他无法再支持下去。

但是他也不能动。

无生机变化的终极,也就是所有一切生机和变化的起点。

如果你一刀攻向这一点,就无异引发了一座火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只有等,才是最好的对策,等对方的疏忽,等对方先倒下去,只有等,才有机会,高手相争,“等”本来就是一种战略。

惟一的遗憾是,在这—战还没有开始之前,他就已败了,在这一战还没有开始之前,他的体力就已消耗得太多。未战已先败。

现在他才明白丁宁为什么能在未战之前就已有了必胜的把握,但是他却不明白丁宁怎么会用这种战略对付他。

丁宁年轻,丁宁骄傲,丁宁有侠气,也有骨气,丁宁一向讲求公正。

像丁宁这么样一个人,既然知道他体力不继,就应该避免和他以体力决胜负,就应该速战速决,决生死于一瞬间。这才是大丈夫的本色。

丁宁为什么不是他想像中的人呢?

姜断弦不懂。

他已经非常衰弱,他的思想已经无法再保持清醒,可是他还想尽最后的余力作最后一击。

最后他只记得他仿佛曾经挥刀。

姜断弦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清醒的,距离他挥刀时也许已过了很久,也许只在瞬息间。

他醒来时,红日又照上对面的土墙,墙上用锅灰写着:

“今日之战,我胜你败,

花错之约,我去你休,

明年此时,再来相见。”

现在姜断弦终于完全明白丁宁的意思了。

——高手相争,败就是死,他只有用这种战略,才能让姜断弦败而不死。

——明年之战,已在他代姜断弦去赴花错的约会后,他就算还能活着到这里来,也必定会像今日的姜断弦一样,已将至强弩之末。

所以明年此时那一战的胜负,才是他们之间真正的胜负。

直到现在,姜断弦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丁宁这种人。

这种人真的是死也不肯占人半点便宜。

这时候花错已被埋葬,他的妻子正用一双素手,在他坟前种下了小小的一株仙人掌花。

花错的死,完全是个偶然突发的事件,他和姜断弦之间,完全没有丝毫恩怨,所以花景因梦完全不知道她的丈夫是死在淮的刀下。

她只知道杀死她丈夫的人,明年此时,一定会到这里来。

一年之后,丁宁来了。

丁宁来的时候,来自远方。

丁宁来的时候,已经非常疲倦,所以当他看见那栋白色的小屋时,整个人都仿佛软了,就好像一个在风尘中打滚过许多许多的妓女,忽然遇到了一个诚实的男人,诚实可靠,而且在真心真意的对她。

这是一种多么幸福的感觉,虽然在幸福中又带着那么一点点欲哭无泪,可是又忍不住想要流泪的感觉。幸福有时候也是凄凉的,有时候甚至比最悲惨的事更容易让人流泪。

有泪可流,也是好的。

小屋是用白石砌成的,平凡而朴实,屋前却有一道非常优雅的前廊,廊前檐下,有风铃。

风铃幽幽,总让人忆起江南。

——春水,柳荫绿波,花树,风铃,小屋,能不忆江南?

他仿佛已可听见那清悦的风铃声,在春风中响起来了,春风中还带着一种从远山传来的芬芳。

然后丁宁就看见了那个白色的女人,那么白,那么纯洁,那么优雅,那么静。

丁宁已非不解人事的少年,丁宁见过女人了,见过很多女人。

可是他从未见过这么静的女人,这么静,这么静,这么静。

所以他才想不到这么静的一个女人,就是在江湖中动得让每一个人都不能安静的花景因梦。

就因为他想不到,所以他才会去劈柴,割草,修理栏杆。

就因为他想不到,所以他才会在击败轩辕开山和牧羊儿之后,落入花景因梦的怀抱中,抱他入地狱。

这件事,就是这么样发生的。

这件事到现在为止并没有结束,甚至可以说才刚刚开始。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真正的去爱一个人,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被爱却是那么幸福。

可是直到现在为止,他仍然宁愿爱人,而不愿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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